七大人的调解
作者:薛子裔 发布时间:2011-11-16 浏览次数:1278
鲁迅有一篇叫《离婚》的小说,讲了一桩农村离婚调解的事。德高望重的七大人“知书识理”,圆满地调解了庄爱姑和施家少爷(“小畜生”)之间“闹”了三年的离婚纠纷。
爱姑是庄木三的女儿,泼辣。木三——“沿海三六十八村”响当当的人物,六个儿子长得彪悍。三茶六礼、明媒正娶的爱姑偏偏遇上了一个负心汉。“小畜生” 姘上了小寡妇,“老畜生”只知道帮儿子,不要她了。这可了得,木家六兄弟把施家的灶给拆了,“闹了整三年,打过多少回架,说过多少回和,总是不落局”。有些脸面的慰老爷只会说“走散好走散好”,爱姑哪吃他那套,不闹个底朝天不罢休。
最后还得县里的七大人出面。七大人善于营造气氛,一出场就把把玩起“屁塞”,弄得大家都好奇,觉得他见识广、有身份,慰老爷则狐假虎威,两人演起双簧来,慰老爷还是那套话:走散的好,不过有了底气,七大人和他的意思一样,他只是七大人的传话筒。七大人察言观色,不轻易开口,当爱姑“撒野”正欢的时候,他开始发话了,说什么和气生财,把赔偿金加到九十元是天外道理。公婆说走就得走,全国都这个理,接着就使眼色,在城里呆过的尖下巴的少爷一个劲地应和着。
爱姑觉得孤立了,她爹不说话,弟兄不敢来,慰老爷是不帮她了,七大人又不可靠,连尖下巴少爷也低声下气地像一个瘪臭虫。她大骂起来,骂“小畜生”、“老畜生”联合起来欺负她,骂“小畜生“被小寡妇迷昏了头。
七大人只一句 “来--兮!”全场就鸦雀无声,爱姑也觉得大势已去,觉得自己鲁莽,还一个劲地说“我本来是专听七大人吩咐……。”慰老爷见风使舵,说“对呀!七大人也真公平;爱姑也真明白!”
一切水到渠成,庄木三点清了洋钱,双方各将红绿帖子收起,全客厅顿然一团和气。一桩难解的纠纷就如此“完美”的结了。
故事完了,不过我们总觉得还少些东西,笔者觉得是“理”和“意”。七大人的调解是以“礼”息“理”、以势灭“意”的。先说以“礼”息“理”,女人在外面有汉子是绝不可以的,而男人沾花草把自家女人休了把姘妇扶正倒也符合“礼”了。爱姑闹了三年就是为一个理字,三茶六礼、花轿抬来的爱姑对“小畜生”和“滥婊子”的勾当是不屑的,所以敢拆灶敢到府里打官司去。只可惜此“理”在心中,哪里抵地过人们普遍接受的“礼”呢?换而言之,七大人的调解也算得上是以“礼”服人了。
再说以势灭“意”,爱姑的意愿(期望)很明显,那就是要七大人好好地评评理,万万没想离婚。七大人岂不明白这个,但他要以“礼”服人。慰老爷比他更能说,为什么他不能以“礼”服人,因为七大人是县里的,比他有面子。七大人一出场就“与众不同”,玩弄起“屁塞”来。调解起来也是味道十足,轻易不开口,只用眼神,开口就有“鸦雀无声”的效果。可怜的爱姑孤立无援,她的叫骂只能添加些笑料或营造些不愉快的气氛,有谁去管她的意愿呢。
把话题再稍微延伸,我们能发现ADR(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许多值得品味的东西,比如法与礼、礼与理的纠缠、清官文化和法治理念的碰撞、个体期待与集体意识的冲突等等。怪不得先哲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解决纠纷是需要生活体验和智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