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官司玩消失 消极诉讼损失重
作者:王衍举 发布时间:2015-12-04 浏览次数:615
小吴和小奇是一对年轻夫妻,两人于2012年10月共同按揭贷款购买了某开发商的商品房一套,总房价52万左右,前期两人共支付6万余元,剩余贷款以及首付款等因小吴和小奇无力偿还一直未支付,由于担心自己要负担巨额违约金,两人玩起了消失也拒绝与开发商进行联系处理此事。无奈,开发商将小吴和小奇诉至太仓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违约金等。
法院受理该案后,虽然依法向小吴和小奇送达开庭传票同时在3个月内不断与两人沟通,但是两人仍无理由拒绝到庭参加诉讼,不仅拒绝接听法院的电话,甚至将法院的电话加至黑名单。经核算,如果小吴和小奇积极应诉而不是消极逃避的话,可避免大部分损失,但是随着违约金等费用的累积,先前两人所支付的6万余元仅剩下1.3万元左右。为避免小吴和小奇产生更大的损失,承办法官耐心地与小吴和小奇的家人进行沟通,并与这对年轻的夫妻取得联系,在法院的调解下,两人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双方合同解除,由开发商返还小吴和小奇1.3万元。
年轻的小吴和小奇对商品房买卖相关法律知识了解甚少,在没有详细了解自己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匆匆购置房产,在无力偿还时也没有与开发商进行积极沟通,而且对诉讼采取消极逃避的态度,最终导致小吴和小奇不仅没有买到房子,还产生了巨大损失。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每一名公民都应当相信法律,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用法律手段处理纠纷,而不是采取消极逃避的态度和方式。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纠纷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