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淮安淮阴法院以审判工作为依托,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以司法为民为目标,注重抓好“六个坚持”,全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坚持和谐方式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刑事审判中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引导教育和感化挽救,对符合缓刑条件的一律判处缓刑,给予其悔过自新的机会;民商事审判加强调解力度,调判结合,力求案结事了;行政审判积极探索和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方法,有效化解官民矛盾;执行工作继续深入推行执行和解制度,尽力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

二是坚持法制宣传提升民众法律意识。该院始终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注重加强法制宣传,结合审结的典型案例,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法官送法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组织法官经常走上街头,深入农村社区,以案说法,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提升辖区民众的法律意识,创造和谐的法制环境。

三是坚持打防结合减少违法犯罪发生。坚持严打方针与保障人权并重,将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相结合,通过司法建议、公开审理等方式,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尤其是将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打防结合工作的重点,经常深入校园开展普法教育,增强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

四是坚持便民宗旨减轻当事人诉累。进一步加大法庭硬件建设力度,通过实行网上立案、电子签章等途径,提高基层法庭的办事能力和司法水平;实行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审理方式,深入田头、农户,把庭审设到弱势群体家中,方便当事人诉讼;全力实行司法救助,对困难群众诉讼一律减缓免诉讼费用,减轻诉讼负担。

五是坚持畅通信访渠道化解社会矛盾。该院要求在立案、审理以及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要注重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纠纷,要做过细的调解宣传工作和法律释明、判后答疑工作,坚持“耐心、细心、热心、诚心”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力求案结事了。

六是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的决定》,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审判工作,定期向党委汇报法院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安排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贯彻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通过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