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是你说要当就能当!
作者:润萱 发布时间:2015-12-03 浏览次数:719
怎么样才能当上股东?现在其实一点都不难,用一块钱注册一公司,自己就是股东,要是觉得这样不过瘾,花几千块钱,买上一些股票,做个世界五百强上市公司的股东也并非难事。但是违反公司章程,通过个人之间的私下协议,或者在股东会决议上签签字,是当不了股东的。
案情:公司开办十余年,突然发现股东不是我
1996年5月,管汉和、管汉中与管汉平三兄弟采用挂靠形式设立“镇江市某贸易中心”开展经营活动。1999年2月25日,三兄弟签订协议确定该贸易中心由三兄弟投资建成,三人分别占有33%、33%和34%的的股份。
1999年6月,管汉平出资55万元,陈招弟出资45万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镇江市润州某工贸有限公司,管汉平、陈招弟被登记记载于股东(发起人)名录。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2000年8月,管汉和、管汉中、管汉平签订公司组建协议,约定镇江市润州某工贸有限公司和镇江市某贸易中心以及今后组建的其他公司,三方均应按照33%、33%、34%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亏损。从此至2004年3月期间,三兄弟还多次以三方个人协议形式以及镇江市润州区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纪要形式对公司盈亏分配予以确认。
之后,三兄弟相安无事,管汉中从2002年起一直担任镇江市润州某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在2010年9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了管汉平。管汉中脱离了公司管理层,便要求以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怎想公司不承认他的股东身份。
一气之下,管汉中将镇江市润州某工贸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认为镇江市润州某工贸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陈招弟是名义股东,他才是真正的出资人,故要求法院确认他的股东身份和占股比例。
裁判:既未出资又未受让股份,不能成为公司股东
法院经审理认为,股东资格的取得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管汉中认为其股东资格系原始取得,是基于将其持股的镇江市某贸易中心投入镇江市润州某工贸有限公司的资金等同为其自己的投资,但镇江市某贸易中心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只能认为镇江市某贸易中心是镇江市润州某工贸有限公司的股东而非管汉中个人。
同时,依据镇江市润州某工贸有限公司章程,转让股权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管汉中2000年至2004年期间与公司股东管汉平签订的一系列协议、决议,虽有管汉平的签字,但未征得公司另一股东陈招弟的同意,故管汉中依据上述协议、决议也无法当然取得公司股东资格。(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