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聊天碰见了年轻貌美的女网友,不仅相谈甚欢还主动提出见面,男士欣然赴约,不料掉进了酒托团伙的“温柔陷阱”,一顿下午茶花去上千甚至上万元……近日,吴中法院宣判一起酒托诈骗案,团伙中的策划者、服务员、酒托女等8人分别获刑。

  第一步:聊号

  专职“键盘手”搭识男网友

  2014年2月,齐某甲在吴中区租用一家茶吧,专门从事酒托诈骗。他加入了几个酒托QQ群,在群内发布广告招募“键盘手”和“酒托女”。键盘手是关系到客源的关键环节,他们冒充年轻貌美的女性,通过QQ、微信、陌陌等聊天工具以交友、恋爱、一夜情等名目搭识男网友,并在聊天中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俗称“聊号”。键盘手将客人信息和他所冒用的年轻女性的年龄、职业、姓名等具体情况发送给齐某甲,齐某甲汇总筛选后将信息转发给酒托女。根据这些信息,酒托女冒充键盘手在网络上虚构的身份打电话约男网友见面,并把他们带到齐某甲的茶吧消费。

  通过网上聊天,齐某甲认识了龚某。龚某曾经也是酒托诈骗的受害者,被骗后上网搜索,他才知道自己是上当了。了解得越多,龚某越觉得这样赚钱容易,便也入了行,逐渐掌握了一些键盘手资源,但苦于没有自己的场地和酒托女资源,生意一直做不起来。齐某甲和龚某一拍即合,谈好由齐某甲提供场所和酒托女,龚某负责组织键盘手,2014年3月起,他将自己的键盘手获取到的客户资源全部提供给齐某甲,再由齐某甲转发给各个酒托女。

  第二步:宰客

  低档红酒冒充千元名酒

  酒托女以约会为名把客人带进齐某甲的茶吧,和服务员互相配合,“循序渐进”地点单。茶吧规定先买单后消费,第一单酒托女会点一些小吃、饮料、果盘之类,价格在一两百元左右。接下来,酒托女观察客人的消费能力,会点较贵的红酒。店里的红酒价格从98到1680元不等,除了长城干红,还有安第斯太阳、拉菲传说、法国凯斯堡等进口名酒,而这些全都是以进货价20元的低档红酒冒充的。一瓶红酒使用冰红茶勾兑后,可以调成两扎壶,一壶就按照菜单上的价格出售,20元一瓶的酒,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卖出上千元钱。喝完一壶,酒托女会继续点酒,力求让客人尽可能多地消费。男性由于好面子,通常不会拒绝女性点单的要求,齐某甲的团伙就是利用这种心理,大肆“宰客”。以此方式,一名酒托女一天可以约见10余名男网友,其中有1/5的人会消费,进而落入圈套,少则消费几百元,多的能达到上万元。

  结过账,酒托女就会和客人一起离开茶吧。因为卖的是假酒且价格虚高,齐某甲还关照服务员要留意观察客人是否报警、是否离开,同时保护酒托女的安全。确认离开了,才让酒托女接下一单生意,避免碰面穿帮;如果客人报警,服务员则会退钱,息事宁人。

  第三步:分成

  7个月诈骗30余万元

  茶吧的营业时间为13时至22时,下班后,齐某甲和做酒托的女友常某会对照每天营业的流水给键盘手、酒托女、服务员等发放当天的工资。酒托女按每单消费额的30%提成,键盘手为35%,龚某提成10%,服务员每天工资100元,剩下的由齐某甲和常某一起花销。每日诈骗所得少则几千,多则2万,扣除租金、成本等日常开销及工资发放,齐某甲每个月的净收入为3万多元,2014年2月至8月共骗得30余万元。

  吴中法院审理查明,齐某甲作为老板参与诈骗103395元;龚某作为“托头”参与诈骗33820元;常某作为“酒托女”及协助管理诈骗团伙参与诈骗合计98299元;齐某乙作为“服务员”参与诈骗92146元;黄某、王某、吴某、丁某4人作为“酒托女”参与诈骗数额1万余元至2万余元不等。

  最终,吴中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齐某甲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龚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判处齐某乙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千元;常某、黄某、王某、吴某、丁某被判处缓刑,并处2千至3千元不等的罚金。

  法官提醒:网络上认识不久的朋友,没有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不要急于见面。尤其是女性网友在不了解男性网友的情况下,迅速、主动提出见面,其中多半有猫腻;男士碰到不合理的高消费,不能碍于面子,要懂得拒绝;察觉受骗后要果断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