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文盲为骗财自编剧本演双簧
作者:鲁延 发布时间:2015-11-30 浏览次数:623
出生于上个世纪50年代,没有进过学校,斗大的字不认得几个,但凭借聪明的头脑在贩鱼卖鱼生意中做的风生水起,名气一直从安徽打到了江苏。趁为他人介绍冷冻鱼销售之际,与朋友自编自演一出买鱼,再转手低价出售获利的双簧剧。近日,洪泽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诈骗案。
2015年6月份,付启明(本案被害人)要杨旺才为其介绍销售冷冻鱼,杨旺才产生把该批货物骗至江苏省洪泽县销售后占有货款的想法。主意拿定后,杨旺才与付启明口头约定5.6元/公斤的价格及货到付款等相关事项。杨旺才便找到朋友胡家福商议,在取得货物后,不付款,用“金蝉脱壳”连人带货逃走,再到附近快速转手,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牟取如此暴利。两人为自己的盘算暗自窃喜。他们进行了分工,由杨旺才出面稳住付启明,不付款就能把货弄走,再由胡家福冒充买主对该批货物进行购买,事成后两人分得其中的好处。
6月31日,付启明将13.5吨冷冻鱼运至洪泽县某冷冻厂内,胡家福冒充买主与付启明见了面,并就交易的事宜做了交流。谁知,第二天一大早,胡家旺提出家里有急事,需要回去处理,付启明一看,这交易可能要黄,就急着找杨旺才拿主意。杨旺才提出,货就随他一起走,钱等胡家旺回去后再付清。急着这批鱼出手的付启明,无可奈何地同意了杨旺才的意见。谁知,杨旺才与胡家福将鱼运走之后,电话就关了机,并以低价处理了这批鱼,扣除运输费用后,杨旺才分得人民币1.3万元,胡家福分得人民币1万元。经鉴定,13.5吨冷冻鱼价值共计人民币4.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旺才、胡家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旺才、胡家福共同实施诈骗行为,系共同犯罪。鉴于两被告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部分赃款被追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杨旺才、胡家福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一万五千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