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供出”伪造犯罪
作者:鲁延 发布时间:2015-11-26 浏览次数:622
QQ、微信改变了人们的交往方式,人们可以通过虚拟的交友平台,认识一些天南海北的陌生朋友,网络世界虽是虚幻的,但也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如在此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它将成为重要的证据。近日,洪泽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利用微信交友平台实施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案。
宋辉,大学毕业后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已是28周岁的小伙子,谈对象是见一个吹一个,究其原因是无房。这让宋辉很是自卑。2014年12月18日,宋辉在手机上查询房屋贷款需要哪些材料时,搜索引擎上推送出一个房屋贷款的信息,无意间点开了网页,并通过摇一摇的方式加入到一个房屋买卖微信群。由于宋辉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没多长时间,宋辉就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称通过微信群找到了他,由于两人年龄相仿,在微信中聊得很是投机,宋辉就敞开心扉,倒出自己买房窘状。微友随口说一句,你可以用伪造的房屋产权证去贷款呀,然后用贷来的钱去买房子,再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还款,这样问题不就解决了。
得到高人指点,宋辉很是兴奋。于是,他就在网上搜索办证,最后选择由张某某提供印章、李某某提供空白的土地证、房产证和附图。通过微信,宋辉将自己所要伪造的信息发送了出去。很快,宋辉就收到了样品,很是满意。2014年12月至3月,他用伪造的印章、房屋产权证(空白)、土地使用权证(空白)等,先后制作了五本盖有伪造印章的房屋所有权证,还没有来得及使用就被公安机关抓了个现行。正是宋辉微信中的交流记录让其坐上了被告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被告人宋辉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宋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