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澡堂子身亡 责任如何分担?
作者:彭娟 发布时间:2015-11-16 浏览次数:578
俗话说的好,喝酒误事。但偏偏有人就好这一口,喝酒打架的、闹事的、骂人的,相信大家都见了不少了,但还是有人管不住自己的嘴,这不有一位老兄喝酒还喝出了人命。我们来看昆山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案子。
今年年初的一天傍晚,老马和几个朋友到一处饭店吃晚饭,席间几个人相谈甚欢,免不了就要喝上几盅,于是大家就要了一瓶高度白酒,你来我往的就喝了起来,散席时老马差不多喝了小三两。几人喝到晚上7点多钟就分开了,老马独自一人回家。
7点半左右一身酒气的老马走进了一家洗脚按摩中心,要了间包房开始泡澡。不久之后老马旁边包房的人发现老马所在包房内有水溢出,于是赶紧叫老板,老板打开包房门后发现老马仰面裸身躺在地上,地面上还有血迹,这下老板慌神了,立马拨打120求救和110报警。八点左右110警察到达现场。几分钟之后120急救车也到达现场,初步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急救车到达时,患者心跳、呼吸已停止,为现场死亡。当晚市公安局前往事发现场对老马进行了尸表检查,又做了现场勘查,法医学尸表检验意见书,意见书认为老马猝死及颅脑损伤致死的可能性均存在,建议家属进行尸体解剖检验以明确死亡原因。后经鉴定,鉴定意见认为老马符合因气管内异物(食物)吸入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庭审中,按摩中心老板说店内贴有温馨提示:高血压、心脏病患者、醉酒等勿入。
法院经审理认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老马在饮酒后进入按摩中心包间洗澡,当时精神状态正常,后被发现裸身仰面躺在地上死亡,经鉴定认为符合因气管内异物(食物)吸入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结合事发现场浴桶及地漏西侧均有呕吐物的事实,认为老马系因饮酒后洗澡引起不适而呕吐,未及时得到救助,最终导致气管内异物吸入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老马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饮酒后不宜洗澡,还独自进入单间泡澡,最终导致其死亡存在明显过错;按摩中心提供单间泡澡服务,但是未能考虑到单间的特殊性而提供便利的求救措施亦存在过错,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按摩中心承担10%的责任,剩余的90%由老马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