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法院院速裁组是一支简易、灵活、善打硬仗的先锋队伍,速裁案件在追求高效率的同时兼顾了案件质量和效果相统一。117日至10日,速裁何法官审结案件10件,涉及案件类型广泛,其中多次开庭4件,调解6件,撤诉4件,调撤率100%

 

创造氛围,心理威慑。法官庄重的制服、警车、不为一般人熟知的法律语言,抑或是肃穆的庭审现场,当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中,他们总会油然而生一种尊崇感。如王某诉张某民间借贷案,被告缺席开庭,法官并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经过多次查询,得知被告在家中时,便着装乘警车走进基层,前往其住所进行开庭、调解,左邻右舍议论纷纷,被告张某在压力下10分钟就签订了调解方案。

 

设身处地,化敌为友。法官真心的去关怀当事人,了解他的世界及感受,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得到当事人充分的信任,从而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原告钱某与被告李某间借贷纠纷一案,李某特别授权其父作为代理人,李某之父庭审中对原告甚至对法官都非常抵触,不听任何意见,法官决定休庭做被告工作。了解到被告已欠百万高利贷,何法官设身处地的为被告提供了相关建议,得到被告的信任,从而顺利的促使该案达成调解协议。

 

争取外援,联合行动。处于纠纷中的当事人也许因为情绪过于激动,对法官等人的意见特别排斥,但是对一些在他们眼中地位尊崇的人的意见,他们还是能够听进去的。这些对当事人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包括双方当事人共同的长辈、亲人朋友、所在社区的居委会工作人员(或村社干部)、所在单位的领导等等。如毛某诉朱某离婚纠纷案,何法官委托熟悉当地的法律工作者从中进行斡旋、调解,为原、被告的成功调解搭建了桥梁。

 

强势析责,主动出击。法官在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的过程中,强势的提出自己对纠纷发生原因及双方责任划分的认识,并警示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否则将会承担更大的责任。如原告孙某与被告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孙某拿出70700元的“可疑”借条,在法官的连续追问下,心虚的孙某露出了高利贷的破绽,法官在时机成熟时提出了调解方案,顺利化解了该纠纷,法官的强势也得到了孙某的赞誉。

 

寻找台阶,以退为进。很多矛盾纠纷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其实已经感受到到底谁对谁错,只是碍于面子不愿意承认自己错了罢了。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适当的恭维当事人,让当事人感觉到法官都认为自己的的行为有一定合理性,面子上已经有了,从而接受调解。如告朱某与被告蒋某离婚纠纷一案,在了解到双方并无大的矛盾后,法官从没有化解的误会着手,引导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解释,并赞许另一方所做的贡献,最终有了面子的原告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