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网络的日益飞速发展,网络诈骗犯罪日益严重,苏州一男子之前经营淘宝店根据销售情况分析,认为上海女性收入较高,是自己行骗的首选对象。今年以来,他在网上选择性结交了若干上海女网友,聊熟后谎称自己与他人合伙经营的淘宝店需要刷信誉,采用让被害人付款购买数码产品的方式,骗取手机、平板电脑等财物。近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最近,在上海工作的方小姐有一些郁闷。前阵子她在某交友APP上认识了高大帅气的宋某,宋某和她年龄相当,谈吐体贴风趣,他们用微信联系了两周,非常聊得来。一次,宋某吞吞吐吐地表示,自己和好友合开了一家淘宝店最近需要刷点信誉,问方小姐可否在淘宝店拍下两台iphone 6 plus到指定地址,到时候店里会发出空包裹,他会把所付款项转账给她。方小姐答应了,她见宋某发了张支付宝转账的截图给她后便毫不怀疑地在店里下单了。然而,方小姐事后查看自己的支付宝,发现宋某转给她的钱并没有到账。她满怀疑问地询问了宋某,宋某一口咬定钱已经转了,没到账是因为系统滞后。又过了一天,眼看物流已经显示签收,方小姐急了,她再联系宋某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她联系了拍下订单的淘宝店后才发现,店主根本就不认识宋某,更别说和他合伙做买卖了,原来方小姐被骗了。事发后,方小姐发现自己还不是最倒霉的,同城的一位吴小姐前后被宋某骗了财物价值4万余元。宋某被抓获归案后,经查明宋某用同样的手段共计诈骗5次,诈骗数额达八万余元。

  姑苏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六千元,并责令宋某退赔赃物折价款给被害人。

  法官提醒:对于微信等交友类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一般是通过网络交友工具,编造虚假身份,与异性进行网络交友,在骗取对方信任后,选择时机提出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得手后立即消失。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在网络聊天时,一定要保持良好心态,学会自我保护,要注意核实对方真实身份、保护个人隐私,遇到财产和感情问题更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同时,发现受害后,千万不要碍于情面及麻烦不愿报警,致使罪犯逍遥法外继续骗取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