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人文关怀彰显司法温度
作者:王驹 卢静 发布时间:2015-11-10 浏览次数:2663
近年来,宝应法院在严格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依法保护刑事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将法律规定的人权保障精神切实落实在审判活动之中,让被告人在感受司法关爱和温暖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和感化,切实增强刑事审判的社会效果。
因案制宜,庭审搬到门口
“近年来,我院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被告人开设绿色通道,在必要情况下前往其住所地开庭;遇有突发急病的被告人,及时联络医疗救治。去年,我们还专门在县看守所设立了一个刑事审判法庭,遇有多被告人的案件时,在看守所内就地开庭。”宝应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高晓军介绍说。
被告人张某某是山西人,多年前因车祸导致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完全依靠其年迈的母亲照顾,与外界的沟通也只能依靠一台电脑。2012年前后,百无聊赖的张某某在网络上参与了赌博游戏。时间一长,张某某发现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在赌博平台上开设代理帐户可以在短期内谋取暴利。随后,张某某利用某赌博平台上开设代理帐户,并大量发展下级代理及会员,从中获取赌博平台返点提成。被查获时,张某某已经通过该赌博平台非法获利78万余元。
案件被移交到法院后,承办法官刁品源清楚了解到张某某的身体情况导致其根本无法从山西来到宝应接受审判,遂决定奔赴山西,将庭审“搬”到张某某的家门口。在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后,刁品源带领书记员等一行人,驱车20多小时奔赴千里之外的山西开庭审理张某某开设赌场一案,最终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司法救助,帮扶感化人心
去年11月,92岁的潘老太与83岁的陈老汉因琐事发生争吵、推搡。争吵过程中,潘老太摔倒,导致左侧股骨颈骨折,经鉴定为轻伤。随后,潘老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陈老汉的刑事责任。同时,潘老太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陈老汉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考虑到双方都已是耄耋之年,且被告人陈老汉患有严重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其子女经济条件也较为拮据,如果一判了之,虽然陈老汉会获得刑罚,但其对抗情绪会更加激烈,赔偿款也很难执行到位。因此,承办法官华道洪仍然没有简单下判,而是分别与双方谈话,试图化解矛盾。
为了给两位高龄老人化解纠纷,避免引发更大的矛盾,华道洪在与潘老太、陈老汉谈话的基础上,又邀请双方子女、亲友参与协调,引导双方认识到自己在该案件中都负有一定的责任,最终潘老太主动作出让步,降低了索赔金额,陈老汉及其子女也积极筹措了部分资金。考虑到两位老人经济条件的确困难,法院又帮助潘老太申请一万元司法救助金。最终,陈老汉向潘老太支付了赔偿款,潘老太也主动撤回了起诉。
在宝应法院,像潘老太这样领到司法救助金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还有很多。该院积极帮扶部分家庭困难、生活窘迫的被害人,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救助程序, 提供司法救助,为其雪中送炭。2014年以来,该院在刑事审判中已累计发放救助金64000元。
排忧解难,法外亦有温情
在扎实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宝应法院还不断延伸职能,无论是对被告人还是被害人,乃至对其亲属,都从精神和物质层面予以关怀,使冷冰冰的法律也散发出温暖的气息。
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律某某酒后无证驾驶小轿车行驶至乐某某家门口时,与乐某某停在门口的一辆越野车发生碰撞。经鉴定,律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06mg/100ml。
案情并不复杂,对于有着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史开银来说,办理这起案件可以说是易如反掌。然而在办案过程中,史开银发现,律某某看上去总是心事重重。几番沟通之后,史开银得知,律某某的妻子已经去世,年幼的女儿一直跟随律某某生活,加上律某某曾因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多种犯罪行为被判刑,在本案中依照法律规定不得予以缓刑,因而一旦被判入狱,孩子将无人照顾。
考虑到律某某是吉林人,在宝应没有亲属,判决一旦生效,律某某将被收监。孩子托付给谁?史开银为此踌躇再三,并及时将情况汇报给分管院领导。为了对孩子作出妥善安置,法院随后与政法委、公安、妇联、团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协调,终于了解到律某某的父亲仍然生活在吉林老家。经过与律父的数次沟通,律父终于同意抚养孙女。最终,在县公安机关的护送下,孩子被平安送回了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