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先生在某著名购物网站购买了老人机,但通过网站查询后发现手机进网许可证涉嫌冒用。韩先生将购物网站、手机贸易公司均告上了法庭。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调结了该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2015年7月,韩先生在某著名购物网站购买了北京某商贸公司开设的某手机专营店的X牌手机15台,单价139元每台。该手机由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收货后,韩先生登陆国家信息设备进网管理网站进行证书查询,发现其所购买的改款手机款型和外观图片与电信设备进网认证中心注册备案手机严重不一致。韩先生认为该行为是明显的欺骗消费者行为,将某著名购物网站所在的北京、沈阳、武汉公司、开设手机专营店的北京某商贸公司、生产厂家深圳某科技公司均告上了法庭,请求退还购物款2085元,并赔偿6255元。法院审理后立即联系了被告,并组织双方调解,开设手机专营店的北京某商贸公司同意由其承担赔偿责任,韩先生也同意了赔偿3000元的调解方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近年来,网络购物日益兴盛,但是因看不到实物等原因,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质量等都只能通过网站的宣传信息中获知,造成网购产生的合同纠纷屡见不鲜。消费者、商家以及购物网站均需引起重视。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商品时注意识别,不要贪图小便宜;对于商家来说,勿以网络当作屏障而销售假货,和实体店一样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对于购物网站而言,审慎审查入驻商家的资格,提高网站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