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马法官!这笔赔偿款我们要了半年多了也没能要到,还是你们执行法官有办法!”10月26日,南通市港闸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款纠纷,当承办法官马建华通知申请人卢某前来领取执行款时,他情不自禁地为港闸法官的高效点赞。

  2015年2月,因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陈某被法院判决向卢某支付赔偿款4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半年多时间,卢某多次讨要,陈某均表示无力支付或者索性避而不见。由于卢某是泰州靖江人,而陈某住在盐城大丰,两地数次奔波无果后,卢某心力憔悴,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卢某于2015年8月向港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港闸法院受理该案后,迅速发出执行裁定书,查封、冻结陈某名下价值4万元的财产。执行法官随即赶赴大丰执行,通过走访当地银行,顺利冻结了1万元的存款。但是在向陈某送达执行文书时,执行法官却吃了闭门羹,经了解得知,陈某以做法事为业,经常外出做法事,执行法官无奈之下只能委托当地村委会转交文书。

  2015年10月,时间已不知不觉过去一个月,却迟迟不见陈某主动履行,马建华打听到陈某近期在家,决定再次前往大丰。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当法官们风尘仆仆地赶到陈某家中时,却发现依然是铁将军把门。难道这次执行要无功而返?法官们不甘心!就在他们向陈某邻居打听情况时,有人发现陈某家楼上有人似乎在偷偷张望。“原来陈某躲在家里呢!”马建华作出判断,决定继续敲门,并向陈某喊话。可是敲了半天门,嗓子也快喊哑了,陈某依然不为所动,外面围观的群众倒是越来越多。马建华灵机一动,“陈某是做法事的,在当地应当有一定'知名度',总不至于愿意为了几万块钱让人天天在背后议论吧!”想到这里,马建华拿出执行裁定书及传票贴在了陈某大门上,最后再贴上一个大封条。这下,围观的群众一下子都涌了过来……

  果不其然,当天下午陈某即通过电话联系马建华,表示愿意履行赔偿责任。经马建华组织协调,陈某与卢某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次日,陈某主动将执行款送到了马建华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