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至今已成立五个寒暑。五年来,家事审判庭干警以争先创优的决心和毅力,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历程,积累出丰富的经验,在全省市、全国享有的知名度。其独创的“亲情弥合八步法”被最高院在全国法院系统转发推广。

  离婚案件专案专审

  家事审判庭总结提炼出了“亲情弥合八步法”:感情预修复、情绪先疏导、视频再教育、甜蜜唤回忆、亲情齐规劝、社会同介入、私密重保护、案后必回访;制定了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特有程序,包括不公开审理、和好原则、保护弱势方利益等工作原则。

  2011年至2015年,贾汪法院家事庭运用“亲情弥合八步法”每年审结家事案件650件左右,调撤率大幅度提升,从2011年的70%上升至2015年的90%左右,连续5年上诉率全市最低,基本杜绝了发回、改判案件。

  贾汪法院家事审判庭对于有婚姻危机但不至于死亡的离婚案件,探索适用“6个月'感情冷静期'内不再要求离婚”的调解方法和结案方式,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中的一方愿意在6个月内给对方一个反省、改过的机会,同时让自己冷静思考、能够更加理性表达是否作出离婚决定的一个期间。把大部分原拟“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变更为双方当事人同意以“6个月内不再要求离婚”方式调解结案,既给当事人一个感情修复的缓冲期,又消除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负面作用。

  80后小夫妻小雯(化名)起诉丈夫小刚要求离婚,小雯刚进法庭时又哭又闹,小刚情绪也是很激动、愤懑,脱口而出“同意离婚”。经过“亲情弥合八步法”的介入审判,两人终于坦陈长期家庭琐事、婆媳矛盾等造成的心结、摩擦,愿意重新调整生活方式,小刚愿和小雯一起从父母家搬走,找份工作,两人签订了“6个月感情冷静期内不再要求离婚”的调解协议,心怀希望挽手离开法庭。从此,这对小夫妻再没有到法院起诉离婚。

  组合拳强力反家暴

  贾汪法院家事审判庭对家庭暴力予以坚决打击和遏制,三年来,受理受害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40多起,实际制作人身安全保护裁定38起,经过法院、公安的共同执行及妇联与村、居组织的密切配合,没有发现施暴者再次施暴。

  不仅如此,该庭在“家事诉讼司法服务中心”基础上成立了“反家暴临时庇护所”。在法院内部成立“反家暴临时庇护所”,这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首例,主要针对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而又无处避难采取的临时性救助措施,可在短时间内为受害人提供安全保护。目前“反家暴临时庇护所”已发挥作用,成功临时庇护多名在家庭中遭受暴力的当事人。

  今年7月,家事庭审理李某(女)与张某(男)离婚案件。李某诉称,张某多次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且曾因聚众斗殴被判刑。庭审中,张某求和好遭到李某拒绝,即用言语威胁李某,当庭被承办人员训诫。庭审后,张某的家人朋友聚集在法庭不远处,李某向法官提出,担心张某将自己强行带回家中。法官当即将李某安排在临时庇护所并安排午餐,并在安全后将其送到家中。随后,根据李某的申请,家事审判庭向张某及当地派出所下达了人身保护裁定,禁止张某在6个月内殴打、威胁、骚扰李某及直系近亲属。

  妥审涉老案件

  针对老年人特点,徐州市贾汪法院通过审前、审中、审后三环节帮助、救济老年人,司法守护“最美夕阳红”。

  审前,承办法官会详细询问老年人情况,为老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对老年人案件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并配备轮椅等物件,方便老人诉讼。审中,家事审判庭聘请心理咨询师参加重点涉老案件的心理疏导,聘请老干部、妇联领导、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利用他们丰富的阅历和实践经验,参加涉老案件的审理,提高涉老案件的审判质量。同时,加大调解力度,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老年人权益案件的审理、执行全过程,避免矛盾激化,减少当事人讼累。对于追索赡养费案件,当事人申请的,均会及时裁定先予执行。对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适当放宽担保的条件或免除老年人提供担保。对存在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行为的,果断采取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措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理后,对维护老年人权益的生效案件直接移送执行,无需当事人申请,保障老年人权益,让老年人无奔波之忧。

  李老太老年丧子,保险公司及侵权人共赔偿各项损失80万元,该赔偿款由儿媳妇张某持有,张某仅愿意支付李老太5万元。经基层组织调解无果后,李老太将儿媳妇张某和两个孙女告上法庭。由于李老太年老多病行动不便,且住处偏远,家事法庭法官到其住处开庭,既方便李老太诉讼,又可以通过现场开庭以案说法。该案经家事庭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给付李老太赔偿款12万元。

  该院还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在家事庭成立“中美老龄问题研究中心科研实践合作基地”。与辖区妇联等多部门联合,建设院校、人民法院、家事法学研究机构、妇联组织等研究家事审判、解决家事纠纷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