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临时“公堂”解纠纷 就地办案接地气
作者:张飞飞 发布时间:2015-10-08 浏览次数:940
9月15日上午9点10分,在溧水开发区秦淮花苑小区广场内,溧水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在此设起了临时“公堂”,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为了给群众呈现一个真实的法庭,该案的承办法官尹庆华提前踩点,与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最终将“公堂”设在了小区物业边上的长廊活动区。当天,尹庆华与书记员一早便来到了现场,将事先准备好的国徽、横幅、标识牌以及笔记本电脑一一搬下警车,此时闻讯赶来的居民已将现场围得水泄不通,一听法官要在这开庭,便热心的帮忙支起了红色横幅,挂起了国徽。物业工作人员也搬来桌椅,将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标识牌依次摆开。经过十分钟的布置,一个简易的法庭便搭建好了。
一切准备就绪后,审判员、书记员、原告以及被告一一列席。随着尹庆华的一声“现在开庭”,刚刚还在闲聊的群众突然感受到了肃穆的气氛,大家立即停止聊天,全神贯注地注视着穿着制服的法官。在庄严的国徽的映衬下,尹庆华认真、严肃、严谨的进行着庭审的每一个环节。
当日审理的是一起赡养纠纷案,原告徐某当庭辩称,他与妻子端某原本相安无事,却因子女挑拨分居至今,现端某随子女共同生活,不顾他的生活,两个儿子对他更是不管不问。由于年龄已大,且身体患有疾病需要治疗,又没有经济收入,生活已是入不敷出。因此,徐某便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
徐某的当庭陈述,瞬间引起两被告的不满,原告的妻子端某与儿媳也是情绪激动,与原告当庭争论了起来。两被告均表示,原告徐某根本就没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对母亲端某不是冷眼相待就是拳打脚踢,是家庭暴力才让他们走到分居这一步。且原告有退休金、拆迁安置房屋租赁收入等,并不缺钱。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此时,聚集过来的群众越来越多,人数已达200多。为确保庭审能正常进行,尹庆华引导双方应理性、客观的发表意见。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尹庆华一方面要安抚双方情绪,另一方面对原被告双方的意见还要进行梳理归纳和总结,整个庭审秩序井然,有条不紊。由于该案中父子之间、夫妻之间矛盾争议比较大,此案并未进行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围观的群众感慨地说:“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审案,让我们增长了见识,也懂得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
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简恩华表示,虽然百姓法律意识在提高,但是对于诉讼程序、证据的保护等知识知之甚少,如果能让普通百姓在没有遇到问题前就能“零距离”感受庭审的全过程,通过案件了解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对百姓是十分有益的。为此,便将法庭“搬”进社区,既方便当事人,又能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通过一案教育一片。
近年来,溧水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引导作用,在全区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巡回审理、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巡回法庭164次,就地解决纠纷106件;开展信访接待146次,接待来访群众323人,帮助解决信访问题135个,全方位实现“零距离”服务群众,满足群众的不同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