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执行款的温度
作者:费光明 发布时间:2015-09-21 浏览次数:958
“周科长,谢谢您,没有这5000元,接下来的日子都不知道怎么过了。”9月18日下午,家住金湖县黎城镇的李奶奶接到淮阴区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周海兰送来的5000元执行款时,感动不已,连声感谢。
原来,李奶奶和张大爷是丧偶后重新组合的家庭,两人相互依靠,日子过得也很幸福。2013年,李奶奶由于摔倒致使突发脑中风,一直卧床不起,张大爷在尽心照顾一段时间后,眼见是个“无底洞”,便不再管问。无奈之下,没有生活来源的李奶奶将张大爷告上法庭。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张大爷每月负担李奶奶扶养费1000元。判决生效后,张大爷迟迟不履行法定义务,无钱治疗的李奶奶不得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周海兰了解到李奶奶家庭十分困难,急需治疗费和护理费,考虑到双方夫妻间的特殊关系,他多次到张大爷家做和解工作,最终,张大爷被周海兰的言行所感动,愿意先给付5000元解决李奶奶生活中的“燃眉之急”,其它费用按月给付。考虑到李奶奶离法院路途遥远、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领取执行款,周海兰决定上门把执行款送到李奶奶的手中,于是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