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突发被害妄想症 刺死邻居被判强制医疗
作者:季诗秋 黄雪松 发布时间:2015-09-18 浏览次数:452
8月21日上午,如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法官当庭作出宣判,宣告该病人不负刑事责任,并对该病人进行强制医疗。
涉案精神病人顾某,今年53岁,大专文化,农民。早年离异独自生活,导致性格孤僻冷漠,并伴有重度被害妄想症。今年5月8日中午,顾某在其位于如东县曹埠镇的宅内睡觉时,感觉身体不适,怀疑是有人向其撒毒粉,遂步行至邻居顾某某家中,质问其投毒行为,进而发生纠纷,后顾某用剪刀对被害人顾某某的头、颈部进行捅刺,致其死亡。顾某在案发现场被公安民警抓获。后经鉴定,顾某罹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在庭审过程中,检方向法院提起了要求顾某接受强制医疗的申请,并对宋某可能具有的社会危险性提交了大量的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顾某罹患精神分裂症,需要接受持续性、规范性的治疗,且无法排除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因此,从便于其有效治疗、维护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角度考虑,对其进行强制医疗更为妥当。据此,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对顾某提出的强制医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