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徐州泉山法院纪检监察室和政治处对各部门上班到岗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没有发现违规现象发生,上班秩序良好,这是该院在认真贯彻市中院《关于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所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

近年来,为了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泉山法院院早在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就针对查摆出来的工作作风漂浮、办案观念僵化、时效观念淡薄、文书制作粗糙、违反办案纪律、超标准收费、重实体轻程序、办案的社会效果不佳等问题,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和落实全院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计划,加强检查督促,把各部门和每个干警的学习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每半年考核一次,作为奖惩依据,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是开展经常性的机关作风建设,用“六条禁令”、《法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内部纪律约束和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实行绩效考核问责制,对绩效考核排名末位、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进行离岗“末位培训”,经学习培训仍不合格的予以待岗,以此促进队伍思想、纪律和作风的根本转变。

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将制度的触角延伸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实行无缝隙化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建好“三个隔离带”,即建好法官与律师及当事人之间的隔离带,防止法官枉法裁判;建好法官与司法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的隔离带,确保法官不受“病毒”的侵袭;建好事务管理与财务管理的隔离带,管好“事”。

四是勤俭节约,不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凡诉讼用纸、微机材料、文具等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对车辆维修定点,燃油费实行定额发放,统一管理,有效地堵塞了漏洞,节约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