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八措并举切实化解送达难
作者:范德松 发布时间:2007-08-30 浏览次数:918
本网徐州讯:送达难一直是困扰法院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的瓶颈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妥善解决了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新沂法院在长期送达的过程中,从八个方面入手,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切实化解送达难。
一是从立案入手。立案人员认真审核准确确定诉讼当事人的住所地址和通讯方式以及从业地点,为送达打好坚实基础。
二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时注重对当事人的法律宣传。当事人或其同住的成年家属对法律文书普遍存有抵触心理,认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就意味着要负法律责任,而拒收则可能减轻或逃脱责任,或者以拒收来表示对案件的不满。工作人员在送达时注重对当事人及其成年家属进行法律教育,告知当事人接受法律文书送达首先是一项权利而不是一项纯粹的义务,拒收实际上是自动放弃了受告知的权利,消除其思想顾虑,使其主动签收法律文书。
三是统一摸底,集中送达。对于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不准确的,主动与原告联系,下大力气寻找,详细了解被告确切住址后,与原告一同前往送达。
四是由于当事人多为农村居民,在农忙时节难以找到,审判人员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利用凌晨、晚上的时间集中送达。对于在城镇或县城居住的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难于找到被告的,审判人员下力量寻找,利用休息时间,如晚上或休息日进行送达。
五是用好用活公告送达。对于知道当事人的家庭详细住址,但多次送达均确实找不到当事人的,则采取在受送达人住所张贴公告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如确实找不到当事人,穷尽送达手段仍无法送达的,就采用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公告送达的方式。
六是发放一张“联系卡”。一张“联系卡”即:立案庭通过与各乡镇的沟通协调,取得各村支书、主任及当地有一定影响的人的联系方式,制作《送达工作联络信息》卡片,卡片上详细记载了联络员们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在送达法律文书前,通过向联络员了解送达人的去向,争取一次送达,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
七是加强特快专递送达。加强与邮政部门的协调,明确送达要求,并与邮政部门签订协议,建立了以特快专递送达法律文书的新模式。让每位投递员掌握送达标准,减少无效送达。
八是加大当庭宣判力度,减轻送达的压力。在审理案件时努力提高庭审质量,减少不必要的传唤,能当庭调解或宣判的,尽量当庭结案,不能当庭结案的,当庭确定送达裁判结果的日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确定宣判日期,到期不领取法律文书的,宣判日期视为送达日期,从而减轻了送达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