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本着“预防新访,消化老访”的原则,建章立制,明确责任,无论是在党组会、院务会还是全院干警大会上,逢会必讲信访工作,形成了信访工作人人有责的大格局。在处理信访工作措施上,从把好立案审查关、加强诉讼调解、加大执行力度、认真排查摸底等方面预防新访的产生,对老访案件采用立卷复查、登门拜访、疏导化解、争取多方支持等措施为上访人解决实际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为了有效地避免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等问题的发生,将各种信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该院出台“四项制度”重点抓初访:

一是首访接待制度。对初次信访人员,由接访人员详细询问其信访目的和要求,并逐一登记造册,同时告知案件涉访部门,由审理、执行该案件的相关人员负责接待。接待尽可能即时安排,不能安排即时接待的,告知信访人接待的时间和地点。

二是限期办结制度。为了提高处理信访案件效率,要求接访人员要严格执行信访限期办结制度,一般信访件要在两个工作日内移送职能部门,首次接收的信访件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办结。

三是信访责任制度。按照信访工作和信访责任追究考核的规定,涉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首次信访后,涉案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致使重复信访、越级信访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四是不定期回访制度。信访案件处结后,为有效巩固信访处理结果,及时了解信访人员思想动态,要不定期地进行回访。该项制度规定,信访人员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之后,接访人员应通过信函或电话的形式进行回访,对情绪激烈并扬言越级上访的当事人要及时登门回访,力争将防范工作做在前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并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发生,为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