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下法院及时救助突发心脏病的当事人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8-30 浏览次数:961
当日下午15时30分,白下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原告林某与被告稽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16时10分左右,原告林某突发心脏病,晕倒在地,昏迷不醒,情况十分危急,巡视法警丁春阳立刻通知法警大队其他同志,在大队长孙学文的指挥下,丁春阳、郑泉等几名法警及时赶到现场,与承办法官叶运思、速录员李晓宁一起展开救助并电话联系救护车,及时给林某喝水吃药,控制病情。20分钟后,120救护车到达法院,法警队几名同志迅速分散围观群众,维持大厅秩序,将昏迷在地的林某抬上担架,送上救护车前往八一医院救治。此举得到在场当事人的好评和旁观群众的赞许,充分体现了法警大队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