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法院六项监督措施预防干警职务犯罪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8-30 浏览次数:1227
本网南京讯:把事前监督做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充分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网络,促进了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一是始终抓好经常性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的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确保干警在八小时内、外做到慎独、慎言、慎行,处处维护法院和法官的形象。二是突出重点时段的监督。每逢重大节日,院党组都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作出具体的部署。三是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在贯彻落实最高院的"四项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各个具体环节的廉政监督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各类司法腐败行为的发生。四是突出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做到重点对象重点抓、重点时机重点抓、重点领域重点抓,对检查出的情况采取廉政教育与廉政谈话相结合的方法,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参与行政管理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对人事任免、重大办公经费支出等的监督,保证程序上的公正、公平、公开。六是强化社会监督。主动征求外界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和反映;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该院党风廉政监督员,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设立监督举报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向干警家属发放廉政倡议书,争取更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