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围绕“三严”抓队伍
作者:单文祥 发布时间:2007-08-29 浏览次数:743
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针对新形势下队伍建设出现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积极开展队伍整训活动,切实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开展。
一、严格教育,增强司法能力
一是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干警“知荣辱、树新风”;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明确审判工作指导思想;认真开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主题教育,努力形成“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树立正气、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二是岗位技能教育。要求干警远离酒桌牌桌、亲近书桌课桌。去年以来,通过邀请上级法院法官来院作讲座、到上级法院参加审判业务等形式,培训干警700多人次。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6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通过总人数和过关率均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开展了“百日办案”竞赛、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优秀法官评比等一系列活动,干警岗位技能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审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扎实开展 “遵章守纪、廉洁司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干警参观盐城监狱等措施,促进干警自觉廉洁司法;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干警履行党章赋予职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树立法院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二、严格管理,规范司法行为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重新修订和完善了《干警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十不准”》、《干警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完善以审管办为中心,政治处、办公室、各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制度、通报制度、反馈评比制度。二是强化管理措施。提出了争先创优的总要求,年度有大目标、月度有小目标,每月召开院务会,部门负责人对上月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报,提出下月度工作目标和措施。坚持“不按制度办事,就按制度办人”,工作不力、成效不显著的诫勉谈话,并在经济上给于处罚;对一般违纪者,除了经济处罚外,其本人在干警大会上作检查、所在部门负责人给党组作书面检查,两年内不予晋级、晋升。三是坚持从优待警。坚持向一线倾斜政策,考核奖励优先考虑一线干警;在生活方面,每年 “三八”、 “七一”、 “十一”等节日,都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对家庭有困难的干警,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其解决。
三、严格监督,保证司法廉洁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突出对审判一线干警的监督,重点放在“八小时之外”。春节、中秋等节日前,给干警“打预防针”,节后要求反馈节日期间廉政情况,并由监察室牵头走访调查;为方便群众监督,在大门口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两部举报电话;为加强动态管理,将明查暗访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去年以来,先后20多次到人民法庭、庭审现场、办公室进行突击检查。二是完善外部监督。坚持法院工作报告制度。通过《法院工作简报》及时向县领导报告法院重要工作事项、重大案件审执和队伍建设情况。坚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座谈、听庭制度,就解决执行难问题、严打公开宣判、惩处职务犯罪、“遵章守纪,廉洁司法”等工作和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视察、座谈、听庭10次,共56人次。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了16名党风廉政监督员,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90多人次,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放征求意见表200余份。
2006年以来,该院先后获得全省法院“争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全市政法机关执法质量先进集体等荣誉,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得到各级和社会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