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设立“移送执行率”质效指标效果好
作者:单文祥 发布时间:2007-08-29 浏览次数:782
本网盐城讯:为促进案结事了,减少审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响水法院设立“移送执行率”指标,考核民事案件审理效果,取得明显效果。
在该院设立此指标之前,民事法官为了追求高结收案比、低平均审理天数,办案上一味追求快,没有认真进行法律疏导就一判了之,导致败诉方当事人不愿意主动履行,案件只能申请执行,不仅不利于案结事了,还增加了执行部门的工作压力。
为解决案件效果不好、执行部门压力大的问题,促进审判工作良性循环发展,该院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设立“移送执行率”指标,考核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该项制度的设立,法官办案指导思想发生转变,案件审理结束就督促当事人履行,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比例明显减少,执行法官有更多时间来执行“钉子案”。
通过设立该考核指标,今年以来,该院不仅案件上诉率、投诉率、申诉率等指标大幅下降,而且促进了执结率、到位率等指标提高,审判质效综合考核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执法质量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