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822,来自江苏镇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沪宁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周兆全坐到了行政案件的被告席上,这也是镇江市润州法院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行政机关首长首次出庭应诉。

今年7月,原告周某来润州法院诉称,今年4月他驾驶货车自山东往镇江市丹阳方向运送原料,因超载被宝应县交警大队罚款。仅隔数小时后,在镇江丹阳某高速公路出口处,再次被沪宁高速公路大队查扣并以超载为由给予行政罚款。周某认为该处罚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一事不二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多罚的款项。润州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被告行政首长周兆全出庭应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年来,润州法院广泛开展与行政机关联系沟通、协调工作的调研活动,征求行政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行辖区内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尽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和出庭应诉率,把它作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畅通“官民”沟通渠道和化解“官民”矛盾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