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七项通报制度促工作发展显成效
作者:刘军 发布时间:2007-08-28 浏览次数:1043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完善工作通报制度,把通报作为加强司法管理、规范司法行为的有效手段,先后建立了七项通报制度。这七项通报是:收结案情况通报、审判流程管理通报、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信访情况通报、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情况通报、纪检监察通报以及岗位目标综合管理考核通报,七项通报基本上囊括了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除岗位目标综合管理考核通报为一个季度通报一次外,另外六项均为一月一通报。
通报由该院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纪检监察室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工作进行归类统计、检查分析后印发。内容上重点突出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促进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完善的通报体系使全院干警奋斗有目标、努力有方向,可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规范了干警的司法行为,促进了该院的争先创优活动,收到明显效果。该院连续5年被省评为全省文明法院、全省人民满意法院、全省优秀法院、连续2年被评为徐州市文明法院,连续2年被确定为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目前又被评为省高院、省人事厅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被徐州市评为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