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审委会注重审理工作指导弱化个案研究
作者:董正远 姜安国 发布时间:2007-08-28 浏览次数:6048
本网盐城讯:为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确保办案公正高效,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从今年起对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该院从2006年起,加强审委会对审判工作全局性问题的指导,注重总结审判经验,弱化研究个案的职能。
同时,规定提高审判委员会研究的案件,应是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或者是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需要提交的案件应由案件主审人拟出审理报告,连同证据材料、合议笔录等报负责主管批准后,再向审判委员会报告。该院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时由承办人向审委会报告后,各位委员发表意见,之后由该案件的主管副院长发表意见,最后才由院长发表意见,避免了院长先行发表意见对其他委员表态产生影响。2006年以来,该院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的案件,无一件发回改判,无一件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