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共聘任18名人民陪审员,为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行使审判权,该院结合审判实际,采取措施,建立了与人民陪审互动机制。

一是在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的广泛性上下功夫。要求各业务庭将需要陪审的案件或有当事人申请陪审的案件报立案庭,然后由政治处根据案件的种类、类型设置人民陪审员参审,避免选择陪审案件而使陪审员工作走形式。二是建立人民陪审员与承办法官互动机制。要求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正确引导、提示陪审员进行审阅卷宗材料、参与案件调查、调解、开庭审理、评议和判决等活动,确保人民陪审员行使表决权。三是完善合议庭评议制度。在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按评议规则,先请法官、陪审员发言,再由审判长发表观点。四是发挥陪审员资源优势。将符合条件8名人民调解员选任为陪审员,通过参与案件审判活动,提高掌握和应用法律法规的水平,丰富其调解工作经验,从而带动辖区内人民调解员整体水平的提高。

据统计,今年以来,在陪审员参审的各类案件中,陪审员发表意见率达100%,其中除调解、撤诉的案件外,在判决的案件中,采纳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占陪审员参与审理已判决案件数的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