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念好涉诉信访“四字经”
作者:朱玉军 吴云霞 发布时间:2007-08-27 浏览次数:992
本网徐州讯:为有效解决涉诉信访问题,邳州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各种措施,通过念好“四字经”,有力地促进了信访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是措施突出“实”字。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批阅重要来信、参与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本单位信访问题处理、督办以及协调等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助处理与本部门相关的信访工作,同时配备了一名专职信访员,重点负责全院的信访接待调处工作和信访信息上报工作。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信访工作处在全过程跟踪、全时制管理之中。
二是方法突出“活”字。在处理信访工作过程中,坚持以宣传政策为主、以思想疏导为主、以解决问题为主。通过重点地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讲解,使信访人更好地了解信访政策和法律规定,从思想上端正对信访工作的正确认识,树立依法处理信访工作的理念,自觉配合法院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三是目标突出“细”字。对每一个信访人、信访件,该院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根据信访人、信访件反映的情况,视其解决的难易程度,拿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采取短期计划与长期计划相结合、即时解决与定时解决相结合、一次性解决与分段解决相结合,使目标真实客观,落实易于到位,减少信访相对人不应有的猜忌。
四是考核突出“严”字。对待信访工作考核,同考核其它审判工作指标一样,对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正当理由,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将依据《信访工作考评办法》进行扣分处罚;对在信访工作中反应敏捷、处置迅速、效果显著的,将依据《信访工作考评办法》进行加分奖励,同时将信访工作的考核纳入年度考核,对信访工作不过关的部门和个人,实行评先、评优、评奖、评功一票否决,决不姑息迁就,营造良好的信访工作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