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时堰法庭认真学习和落实最高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积极探索便民诉讼的新路子,去年以来近半数案件通过录音电话通知当事人应诉、谈话、开庭。电话通知成本小,速度快,证据易保全,当事人易接受,既缩短了办案周期又提高了调解撤诉率。今年以来该庭案件结收比为98%,调撤率为70%,平均审理天数20天,平均执行天数13天。各项指标较去年都有了大幅提高并在全院名列前茅。

一、尊重民间风俗,缩小负面影响。普通百姓多数不愿涉讼,更不希望让左邻右舍知道涉讼。该庭利用电话通知具有一定的保密性,相比信函通知、警车直接送达更易为普通百姓接受的特点,尽可能采用电话通知方式,有效减少当事人的逆反情绪,为下一步的调解以及判决打下良好的基础。有的当事人接到电话应诉通知,立即与原告方协商达成协议,原告即能到法庭申请撤诉或请求确认双方的调解协议。

二、严格规范程序,保障公民诉权。该庭在利用电话通知当事人时,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的规定操作,通过录音或手机短信保存方式记载通知内容。对口头通知开庭的,告知诉讼主要内容及答辩、举证期限,需要纸质应诉材料的可在庭前到庭签收,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受侵害。

三、完善信息录入,确保有据可查。所有电话通知均通过电脑录音软件予以保存,并将保存的文档移送到该案件审判管理模块中的法律文书中,建立电子文档,作为证据保全。对电话通知应诉、开庭的,要求承办人通知前通过询问其家人情况及与对方当事人的纠纷情况等方法核对当事人身份,确保接电话人为被通知对象。对无正当理由未到庭而缺席审理的,还须通过录音电话确定其无正当理由,并将法庭电话清单复印附卷,作为补充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