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积极构建规范化管理新格局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7-08-23 浏览次数:822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的管理模式,对审判工作实行了规范化管理,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了各项审判工作的深入发展。
一是抓好目标管理,落实工作任务。为了推进审判工作的有效开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狠抓目标管理和落实工作,改变了过去粗放型的目标制订方法,把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制定了详细的《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和《目标管理考评细则》,严格目标考评办法及奖罚制度,考核采取自查、互检、联评的方式进行。
二是抓好审判管理,明确工作标准。对各项工作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实现了审判工作运作程序上的规范化。对请示、报告、检查、指导等内容的时间、方式、级别、管辖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制定了各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业务部门从受案开始,对审查、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方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综合部门从各自岗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每项工作流程也分别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三是抓好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该院为了有效约束干警的行为,在认真贯彻执行以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又建立健全了一些相应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约束机制。如《接访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如政工部门及时公布调资晋级政策依据,财务部门定期公布经费支出情况等。健全了要求全体干警共同遵守的制度,如《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同时,还强化制度执行中的监督体系,形成了院领导宏观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齐抓共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