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巩固执行效果,丰县法院在执行中及时掌握和分析当事人在执行后的各种动态,积极做好执行回访,确保案结事了,促进和谐。今年截止820,全院共执行案件416件,无一上访,无一缠诉。

2007817上午,丰县法院纪检监察室和执行局的同志对一起离婚后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执行案件进行回访。   

被回访的申请人江桂兰与被申请人王敬同原系夫妻关系,家住丰县风城镇。200610月,因感情不和王敬同提出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所共有的三间房屋及院落归被告江桂兰所有。依据判决,江桂兰于200739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王敬同当时正在服刑,房屋由其80多岁的父母居住。执行人员多次找到王的父母,苦口婆心做他们工作,希望他们搬出,结果其父母以死相威胁,坚决不同意搬出。寄人篱下、饱受世态炎凉的,江桂兰和其女儿向县人大常委会及法院领导发出了求助信。一方誓死不搬,一方辗转呼吁,执行法官面对如此棘手的问题苦思对策。在回访中,恰在此时,王敬同和江桂兰的儿子辉辉回家探亲,经过缜密思考,执行法官找到辉辉,要求其以孙子的身份劝其祖父母搬出。最后,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和亲情的感化下,王的父母最后终于同意搬出,并于回访后的第二天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