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池碧莲 法官独爱
作者:张明广 发布时间:2007-08-22 浏览次数:3014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在我的眼里,这多么象是在说一个法官的品行。法官处在社会矛盾的中心,面对着行行色色的诱惑,一个合格的法官,不正象这“出淤泥而不染”的一池碧莲吗?
法官是个高尚的职业,也是个清贫的职业,但是这份职业不简单,他不仅掌握生杀予夺的国家公器,就是小到邻里纠纷权益之争,法官也必须秉公司法,廉洁用权。秉公用权,则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如果以权谋私,就一定会激化矛盾,引起更大的纠纷。法官的权利是对形形色色的案件作出公正的裁判,这种裁判对当事人来说也许一生仅有一次,如果这次裁判沾上了不廉洁的污点,对当事人的伤害就是一辈子的。
所以培根说“作为法官,应当具有高度的修养,我们应该懂得,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水源。”培根所说的修养,我觉得其中首要因子当是廉洁。廉洁是对法官道德的基本要求。公正廉明乃法官素养的最根本,作为法官应该具有清正廉洁的道德操守,必须牢记在心,时刻不能忘记。
我愿那一池碧莲,永远是法官心中的独爱,花开如玉,清香悠远,卓然而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