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进一步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使得一批涉诉信访人员息诉罢访,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日,滨海法院根据市中院《全市法院领导干部第五次下访“金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领导下访“金桥行动”活动。

这次领导下访活动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坚特司法为民的宗旨,深入乡镇、社区、村、组,办结一批长期涉诉上访老户的案件;妥善处理一批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开展一次送法下乡、服务百姓的活动。达到公正司法为民、化解矛盾纠纷、破解信访难题、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法律尊严的目的。

这次活动重点解决以下三类案件:一是全国人大、中联办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二是长期涉诉进京上访的案件;三是经排查有上访可能的初访案件。

为使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该院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院长龚春光任组长。并与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要求每位领导包保2件涉诉信访案件,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不少于2件,走访乡、镇、村、组不得少于5次。

这次活动具体要求是:一要高度重视。开展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实际行动,是提高领导干部抓稳定工作水平的重要途经,是解决当前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为党的十七大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二要注重实效。要把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作为下访的核心,要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切实解决涉诉信访工作中突出问题,做到时间上抓紧,对象上抓准,作风上务实,方法上灵活,措施上有力,效果上明显。三要搞好协调。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既要做好法院内部和上级法院之间的协调工作,更要做好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注意调动和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化解涉诉信访的工作合力。四要落实责任。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要包案到人,责任到人,对在下访“金桥行动”中走过场、搞形式,导致矛盾排查不清、问题解决不力引发再度上访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陈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