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日前,南通市海门法院召开了全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了南通市中院马志相院长在全市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剖析了本院维护稳定工作的现状,提出七项工作举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该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刘惠冲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的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具体工作。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凡是因为主观上维护稳定的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当事人进京进省上访、发生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涉诉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抓好涉诉进京非正常访案件处置工作。该院提出,对尚未得到有效稳控的案件,要认真查找工作的突破口,坚持不懈地做工作。对于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积极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各种手段,尽力化解纠纷,平息矛盾。力争实现息诉率不低于50%、息诉稳控率100%的工作目标。

三是进一步抓好排查调处工作。该院要求各业务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涉诉不稳定因素集中开展一次彻底的排查,逐案分析原因,逐案研究对策,逐案落实调处措施。对矛盾易激化案件以及当事人可能进京进省上访的案件,要建立专门的台帐,统一登记造册。制订出具体的稳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对于群体性、影响面广的涉诉案件,在立案时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涉案人数众多的,能分案受理的尽量分案受理;在审理中,要坚持调解为主、判决为辅的原则,注重风险提示和举证引导,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析理工作,有效钝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努力让当事人胜败皆明,服判息诉;在执行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规范执行,文明执法,既要讲法律,更要讲效果。着力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五是落实好《全省法院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该院提出,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一票否决的指标上,一方面,落实好部门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源头治理,确保息诉服判率的稳步提高;另一方面,切实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强化审判质效管理,落实庭长管理责任,增强审判工作的成效。坚持“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全力压降申诉率、再申诉率,全力防范非正常涉诉信访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六是切实维护好司法安全。要强化法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好审判区与办公区隔离制度,严格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检查。要建立健全应对涉诉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值庭、押解、执行等方面的警务保障,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抓好保密工作,严格涉密文件管理,严禁泄露审判秘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加强司法宣传管理,严格对个案宣传报道的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杜绝负面报道的产生。

七是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对于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问题或者已经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要及时编发维护稳定工作信息专刊,及时向市中院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处置方案和处理结果,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我院维护稳定工作状况和服务地方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报刊杂志宣传法院维护稳定工作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