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加速,全社会重视依法行政、重视行政审判的氛围将日渐浓厚,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江苏省滨海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为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自2003年以来共审理行政诉讼案件88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23件,解决群体性诉讼案件计8件,解决争议标的近千万元,为地方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该院坚持把握好“四个一”:

一、把握好一个重要基础

为营造有利于行政审判工作开展的良好司法环境,该院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方面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以此来作为开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重要基础。在审理重大、敏感行政案件的过程中,该院始终能够正确把握法律与政策之间的辩证关系,主动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法院进行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和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协调和解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二、把握好一个立足之本

该院把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始终放在第一位,坚持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不断提高办案的质量与效率,以此来作为开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立足之本。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一律实行听证制度,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确有错误的,依法监督,该撤销的撤销,该确认违法的坚决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程序得当,事实认定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的依法予以支持。

三、把握好一个基本要求

滨海法院充分运用和谐司法的方法,正确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妥善协调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此来作为开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基本要求。具体工作中积极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探索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妥善协调好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更新审判观念,改进审判方法,创新审判机制,把协调、和解切实贯彻到行政审判工作中,将依法判决与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进行协调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细致的工作,实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定纷止争”的目标。

四、把握好一个重要条件

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滨海法院注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服务于行政法治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此来作为开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重要条件。通过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争取行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对行政审判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开展了大量的案外协调工作,缓解了行政机关与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妥善协调了一批行政案件,有效地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