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日前,响水法院通过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妥善解决了响水县某公司与蔡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交口称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响水县某公司是县城滨江路三期工程的开发商。在实施排水工程挖掘土方过程中,蔡某认为响水县某公司的施工对其房屋产生了损害,阻止原告施工。双方交涉多次不成,该公司无奈,诉至法院。

受案后,该院速裁庭法官在立案当天就前往被告家中送达相关诉讼材料,并通过与被告交谈寻找调解契机,以期将双方的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但被告态度坚决,称如原告不同意其要求,绝对不允许原告施工。此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均不肯作出让步,案件陷入僵局。

开庭后,承办法官继续召集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被告态度强硬情绪激动,表示如不答应其要求,将采取极端的方式阻止原告施工,并通过上访来解决问题。

为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均不受侵犯,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妥善处理该案,该院民一庭法官没有放弃调解的可能,多次放弃休息时间反复做原被告的调解工作,提出了多套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以寻找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并邀请特邀调解员积极参与调解,通过法官及特邀调解员不厌其烦的摆事实、讲道理,以理释法,被告渐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存在的错误之处,其要求也是不合理的,原告对被告的行为表示谅解,双方都作出了让步,当事人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目前,原被告双方都在自觉履行按照约定所达成的协议,工程施工正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