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行政审判向当事人作出“四项承诺”
作者:卜训 王骞 发布时间:2007-08-21 浏览次数:954
本网盐城讯:近日,响水法院组织开展“严纪律、树形象”专项教育活动。该院行政审判庭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办案的透明度,增加了当事人的监督力度,提高了自律要求的强度。
该院对在审在执的所有执行案件,庭审前、执行听证前向当事人作出“四项承诺”:
第一、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第二、高效司法,遵守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勤勉敬业,努力提高审判效率;
第三、廉洁司法,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不接受任何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请、财物和其他利益;
第四、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认真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的与案件有关的意见。以上承诺本合议庭审判人员(执行人员)接受你们的监督。
这一措施的推行,有力提升了办案人员公正、廉洁、文明办案的自觉性,增加了执法透明度,有效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