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两级法院扎实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主动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以联络工作的新发展推动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2009年以来,常州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燕青先后28次批示,肯定法院工作成效。

 

   办理代表建议  提升满意度

 

  为增强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分析了近年来省、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新特点,主要表现为:期望值越来越大,专业性越来越强,反映审判机制、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等深层次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增多,希望法院把采纳代表建议与推动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有更大的作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对利益关系的调整深度日益增加,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需求广度日益拓展,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度也日益提升。人民法院不能只满足于答复和办理意见、建议本身,还要探究深层次的产生原因,善于从代表们看似单一的意见和建议中挖掘出其有内在关联的多种需要,一并予以解决,从根本上让代表们满意。”常州中院院长姜洪鲁表示。

 

  在每年人大会议期间,常州法院均主动派员列席各代表团评议,认真听取意见,提前了解情况。制定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办理方案,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具体承办人和办理要求,强调在真正解决问题上下工夫。建立工作台账,办理前有告知、办理中有汇报、办理后有反馈。2009年以来,常州法院先后6次召开督办会,精心办理了9件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与代表、委员见面率、按期办结率以及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

 

  “法院审判任务繁重,但政治方向明确、司法保护有力。法院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十分重视,答复非常好。应该感谢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依靠法院。”常州市人大代表、常州工学院党委书记、常州市原副市长张力航表示。

 

   邀请代表视察  提升支持度

 

  “常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体现了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有效分流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改革精神;体现了能动司法的大局意识、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体现了破除门户观念、整合各方力量有效化解矛盾的社会管理创新理念。”今年119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赵顺盘评价说。

 

  常州法院不断改造、充实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新设调解工作室、速裁中心等机构,集便民、维权和服务功能于一身,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以赵顺盘为组长的省人大代表视察组一行6人,视察常州市钟楼区、新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后,纷纷予以充分肯定。

 

  “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可以更直观地了解法院工作的成绩,亲身感受审判工作的复杂和法官工作的艰辛。人民法院应把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作为提升审判质效、扩大法院影响、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抓手,努力塑造良好的执法形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常州中院副院长张宏伟表示。

 

  常州法院适时开展代表、委员活动周、视察日等活动,定期寄送工作通报、法院信息、审判动态等资料,赠阅《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等报刊。2010年,全市法院共邀请代表、委员视察37次,共125人次参加,召开座谈会40次,共658人次参加。

 

  2010年6月10,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洪生、副秘书长朱力工一行13人视察天宁区人民法院。陆洪生认为,天宁区法院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呈现出“开展活动多、措施办法多、创新举措多、特色亮点多、获得荣誉多”的特点。

 

  常州法院还选任全国、省、市人大代表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审判,聘请代表、委员为特邀监督员,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明察暗访。溧阳市人民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调解、执行等工作,参加涉诉信访听证会,拓展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广度。

 

旁听评议庭审  提升认同度

 

  “这是常州中院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又一尝试,积极回应了社会各界对司法民主、审务公开的新期待。”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昶在带队旁听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庭审听证后归纳了评议意见。

 

  2010年7月15,常州中院审监庭在监狱对刘某等8名拟提请减刑、假释人员举行庭审听证会,6名市人大代表、3名市政协委员应邀参加旁听与评议,监区30多名服刑人员也参加了旁听。规范听证案件的审理程序,让罪犯及其他听证参加人当面发表意见、提出证据;该院2010年度提审、听证率达20.2%,比率超过江苏高院规定标准一倍,教育服刑人员1800多人次。

 

  “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可以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锻炼法官队伍,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人民法院应从讲政治的高度,精选重大的、群众较关注的刑事案件以及依法服务大局、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典型民事案件提供给代表、委员旁听。”常州中院副院长张建文表示。

 

  常州法院把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看作是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面检验,审前发放案情简介、庭审评议表等,审后组织座谈评议,及时梳理分析,反馈改进情况。注重邀请代表的广泛性,2010年先后邀请各级代表、委员746人次走进法庭,旁听评议77件案件的庭审。

 

  2010,钟楼区法院推进“六个一”工程,即让每位区人大代表“听取一次汇报、旁听一件案件、监督一次执行、参与一次听证、跟踪一件个案、参加一场座谈”。从20104月份起,该院院长夏伟忠主动邀请市、区两级170多名人大代表分7批到法院观摩庭审;15名法官主动请缨,要求开观摩庭,全方位展示审判工作。

 

   创新联络形式  提升关注度

 

  “手机报及时提供法院资讯,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形式新颖,架设了了解法院工作的新平台,越来越受到我的关注和喜爱。”新北区人大代表张艳芬对新北区法院向代表、委员发送手机报的举措给予了肯定。

 

  基层法院需要日常联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数较多,很难做到全部定期沟通。为此,新北区法院自20109月起,向代表、委员们发送手机报,设立“封面图片”、“法院要闻”、“审执动态”、“工作通报”等栏目,字数2800字左右,配23幅图片,采取群发彩信的形式,快速发送到代表、委员的手机上,使代表、委员不进法院门能知法院事。

 

  “手机报拓宽了代表联络的范围,创新了代表联络的平台,增加了代表联络的深度。今后,我院还将增加互动板块,让代表、委员采取回复短信等形式进行反馈交流,实现由单向联络到双向联络的转变。在技术成熟的情况下,还将采用WAP网站浏览和3G网站平台模式,增加音频、视频等媒体形式。”新北区法院院长吴建国表示。

 

  各方评说

 

  “理念思路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改进、司法成效不断显现,从源头上降低社会管理成本、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法、理、情相结合促进了社会和谐。希望2011年法院工作能做得更好,让人民群众不仅为生活的不断富裕而自豪,更为法治的不断文明而自豪。”

 

  ——2011218,常州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燕青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分组讨论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

 

  2010年,法院服务大局意识强、举措多,许多工作可圈可点。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是满意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总体上也是满意的。”

 

  ——201115,常州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在参加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时表示

 

  “法院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感谢法院重视、支持、关心地方建设,我将立足本职,全力支持法院工作,争取法院、地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江苏省人大代表、常州市武进区区长徐伟南表示

 

  “法院工作原则性、灵活性和针对性强,体现在司法创新有高度、审判实践有力度、服务企业有深度,希望法院一如既往地为企业、为社会保驾护航。”

 

  ——常州市人大代表、常州中复丽宝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沈亚平对常州中院精心办理其意见和建议非常满意

 

  “法院坚守着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关,在当前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的形势下,干警们抗重压,在较短的期限内办结了一个又一个经得起考验的案件,令人称道。”

 

  ——2010825,常州市钟楼区荷花池街道人大代表团一行15人视察钟楼区法院时表示

 

弭平内外评价的落差

 

律师评价法官

 

  2009年开始,常州中院每年编制评价表,委托市律师协会组织全市律师,从庭前程序、庭审能力、审判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评价全市两级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出于公心推选各业务条线的出色法官、“较差”法官,帮助法院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活动中,全市700多名律师结合自身经历,客观评价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法院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关注司法的社会评价,不断完善人民群众评价法官工作的机制,特别是要畅通律师言路,建立健全律师评价法院和法官的新机制,进一步优化司法形象。” 常州中院政治部主任陈琪表示。

 

  常州法院高度重视律师评价意见,组织专题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各法院召开党组会议,本着实事求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逐条剖析、论证和反思。对评议结果“较差”的法官,院、庭长分别找其谈话,帮助分析存在的问题,指明今后的努力方向。举办“与律师沟通技巧”专题讲座,安排资深法官上台交流在多年审判实践中与律师、法律工作者和谐沟通的体会。组织干警自我排查业外活动,严格规范与律师的关系。

 

  法院开放日

 

  “开放日是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司法温情而推出的创新举措,希望今后能多举办这样的活动,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参加法院开放日的群众都表达了这样的心声。

 

  20103月,常州中院制定出台实施办法,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设立法院开放日,逐步扩大向社会开放的范围,增加开放的次数。活动内容包括:介绍法院历史沿革,组织参观诉讼服务中心、院史陈列室、审判法庭、文化建设成果等,观摩案件审理,开展专题讲座,与法官座谈交流等。设立留言簿,方便参观人员留下感受和体会,以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设立法院开放日,可以让更多的群众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有助于法院树立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人民法院应当进一步拓宽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监督渠道,不断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审判的公信力。”常州中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朱志贤表示。

 

  2010年,常州两级法院先后28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1429人参观法院,走近法官,理解司法,并使法院成为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基地和公益活动场所。

 

  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创建

 

  “很好,理应祝贺,请媒体予以宣传。”20101029,常州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燕青作出批示。

 

  近年来,常州法院全面实行立案公开、审理公开、裁判公开、执行公开,还积极搭建平台,畅通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渠道。20101021,常州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人民法院应当健全司法公开机制,畅通民意、民情、民怨沟通渠道,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信任度。”常州中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谢唯立表示。

 

  目前,常州法院正严格按照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标准,在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开展创建推广活动,全面打造这一新的品牌,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