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建立协助执行网络
作者:陈川 发布时间:2007-08-20 浏览次数:1451
扬中市综治办副主任孙廷俊宣读了《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社会治安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立与完善解决执行难问题联系会制度;二是建立与完善解决执行难网络成员单位与市法院的信息通报机制;三是建立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网络;四是建立完善严格的考评工作机制。该《意见》的发布实施对于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以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扬中法院院长余新优对法院和市综治办联合制定的《扬中市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管理考核范围的施行办法》进行了说明,余院长详细讲解了《办法》的体例、涵盖的主要内容、以及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余院长指出多年来扬中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对扬中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关心,有关部门也给予了倾力的配合,我们要以贯彻落实最高院、中央综治办36号文件为强大动力,努力缓解执行难问题,不断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会议工向协助执行员颁发聘书。市综治成员单位代表、镇(区)代表、各行政村(社区)代表分别上台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全力配合好法院的执行工作。
最后,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马建生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解决好执行难问题,认识必须更加统一;二、解决好执行难问题,合力必须更加增强;三、解决好执行难问题,组织必须更加有力。马建生书记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齐心协力,协助和配合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努力使全市执行难问题有根本的好转,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扬中“三年大推进”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