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今年5月,扬中市开展“法治扬中”建设“人民满意十件实事”活动以来,扬中法院作为缓解“执行难”的责任单位积极参活动,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最大化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活动要求,该院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创新执行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执行力量,加大执行力度,到目前为止,该院执行工作绩效指标取得了较大提升。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申请执行的民事强制执行案件953件,执结率74%,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20.4%;人均受理6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1%,但案件平均执结天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天。

一、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调整执行局人员,加强执行力量配备。针对执行人员年龄结构偏老龄化的实际情况,我院党组研究决定,为执行局调配两名业务骨干,将两位50岁以上的干警调离。二是强化执行干警的岗位技能考核。以参加全国法院执行人员业务素质统一考试为契机,通过法律文书评查制度对干警的岗位技能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当中。三是适时动员,调动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7月初,我院通过分析上半年执行工作绩效指标,剖析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重新调整工作重点,为完成活动总体目标进行充分动员。

二、完善各项执行制度,开辟执行工作新思路

1、创新工作方法,建立执行联络员协助执行网络。为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促进作用,争取和依靠各级政府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该院在全市范围内筹建了协助执行网络,在基层组织中聘请协助执行员。协助执行网络主要职能为: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的宣传工作;协助法院执行案件;协助法院查找、动员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等。现今,扬中市协助解决“执行难”问题已经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对综治成员进行考核。82,扬中市贯彻落实“最高院、中央综治办36号文件”动员大会在扬中法院召开,会议对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进行动员和部署。

2、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适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从712720,扬中法院针对恢复执行案件和超过6个月未结等一批社会矛盾突出、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此次集中执行,该院投入执行人员18名,在8天之内执结案件89件,涉案金额达300万元,采取拘留措施3人次,采取查封措施25次,切实解决了一批“赖账不还、藐视司法”的“老大难”案件。6月初,该院利用3天时间,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部分非诉行政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其中包括扬中市规划局申请执行的违法建设案7件、国土局申请执行的非法占地案4件和城管局申请执行的店外占道经营案3件,在充分动员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后,对拖拉、推诿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强制执行,有效地维护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3、结合人大审议意见,强化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对扬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就该院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提出的“所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应按照省高院要求统一归执行局执行”,扬中法院党组决定从7月起,行政执行案件归口执行局执行。执行案件从立案、执限跟踪到销案归档,都由立案庭统一流程管理,在执行局内部建立“审”、“执”分开的异议审查制度。

三、拓展外部监督平台,主动接受外界监督

1、创办《执行工作动态》,拓宽外部沟通平台。为了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该院创办了《执行工作动态》专刊,拓宽了宣传执行工作的平台。从今年7月起,定期向“执行难”领导小组成员报送《执行工作动态》,内容包括执行工作概况、重点案件执行情况以及执行工作中的亮点、难点,充分调动领导小组成员协助我院执行工作的积极性。

2、邀请陪审员参与执行,促进执行行为规范化。6月,该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对申请恢复执行案件和执行异议案件的审查体制,并制定了管理办法。这一制度也适应了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实施后,执行案件收案数量升幅较大的实际情况,有效地缓解了执行工作“案少人多”的矛盾,同时也增强了执行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开性,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民主监督职能。为尽快地让人民陪审员熟悉新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我院还组织对参与恢复执行、执行异议审查案件的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在今后的活动中,该院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落实活动方案,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行干警队伍建设,改革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全力缓解“执行难”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打造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法治扬中”建设作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