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在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设立巡回法庭
作者:洪峥嵘 发布时间:2007-08-20 浏览次数:993
本网宿迁讯:自即日起,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在该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设立的巡回法庭正式运行。这是该院对全县范围内构建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的又一举措。
为实现法院与社会矛盾调处机构的涉诉信访和诉讼案件的信息共享,实现相互联动、优势互补,解决纠纷。从即日起,泗洪法院正式在泗洪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设立巡回法庭。法庭由专门的合议庭组成,并确定一名资深法官为联络员,负责法庭与调处中心的协调和联络。
巡回法庭的工作机制是:反映人到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反映情况后,经值班人员审核、研究,认为所反映的矛盾纠纷可以进入诉讼程序的,值班人员及时告知反映人到法院通过诉讼渠道进行解决。同时,值班人员告知巡回法庭联络员,联络员要做好登记,及时汇报。巡回法庭及时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结案后,巡回法庭把审理结果通知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对涉诉信访案件,调处中心将案件移交巡回法庭,由法院处理。根据反映人的住所地,矛盾纠纷调处的难易程度,巡回法庭可以将案件分流到四个基层人民法庭进行调处。巡回法庭在进行诉讼调处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到村居、社区、当事人家中进行现场调处,充分体现巡回法庭的便民利民特色。另外,巡回法庭可根据具体案情,与乡(镇)、村调解人员进行联合调解,委托公安机关、工会、妇联和人民调解组织、中介机构等调解相关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协助调解。同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构建完整的大调解工作联系网络,以有效地提高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