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江苏省高淳县农村合作银行是南京市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长期以来,为农村经济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为支持农村金融工作、维护农村信用体系,2007813,高淳法院执行局对该银行申请执行的18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实行专项集中执行,取得了很好的执行效果。

一、逐一细查,摸清案情

对每一案件的案卷认真阅读,约见申请人(合作银行)办理具体信贷业务的信贷员,对各当事人的家庭、工作、收入、不按时还贷的原因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之后,承办人亲自逐一上门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传票,进一步摸查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主观思想状况,并进行法制宣传,讲明法律利害关系。经过一天半的工作,发现大多数被执行人是有一定偿还能力的,但存在诸如“欠点公家钱不要紧”、“社会上好多人欠钱不还,法院也没办法” 等错误思想。而大部分保证人则声称自己很怨,因为当时签字作担保,并不真正清楚担保的法律后果。

二、精心部署,集中执行

案件基本情况摸清后,承办人针对各案拟订初步执行计划,并向局、院领导汇报,确定了专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方式、步骤、应急措施等。813所有涉案当事人全部到庭,执行局按计划将被执行人全部集中在一个大法庭公开执行,现场摄像,抽调三名法警维持秩序。局长、分管院长现场指挥,承办人逐案进行询问,允许被执行人申辩。对少数被执行人的无理申辩,当庭驳回,现场宣布司法拘留。在法院强有力的执行威慑下,其他被执行人纷纷表示愿意积极筹款,订立还款计划。当天被执行人就交来执行款9万余元。814,所有案件均执结或达成和解协议并落实了执行担保。

三、宣讲到位、意识提升

针对在农村小额信贷中,贷款人(被执行人)存在的错误思想认识和保证人对保证责任认识不清的情况,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注重从合同签订的法律效力、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以及保证的分类等方面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宣讲;同时,针对部分因信贷员违规放贷引起的纠纷,对银行进一步完善信贷机制提出了相关司法建议。通过有力的执行、全面到位的法律宣讲,广大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有了较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