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纠纷双方和谐相处,新沂法院切实更新司法为民理念,强化司法为民措施,树立司法为民形象,积极探索民事纠纷的调解新途径,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今年来,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8.9%。

该院在受理案件后,法官即可用电话询问被告意见,如被告对事实无异议,即可要求被告提出调解方案,法官认为该方案可行的,当即电话征求原告的意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通知双方在指定的时间到庭办理有关调解手续。对于家庭纠纷案件,法官充分把握原、被告顾忌亲情,不愿把亲属关系搞得太僵的心里特征,着重围绕双方的亲情展开,多讲伦理道德,适当讲法律,说服双方互谅互让,化干戈为玉帛。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采取“就地调解法”,深入到当事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进行调解,邀请基层组织、调委会、当地人大代表及知名人士作为调解人参加调解,促使当事人冰释前嫌。对冲突大、隔阂深,有可能激化的复杂、疑难诉讼案件,采取“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避免纠纷的激化和升级。此外,对所审结的案件,特别是重大、棘手、容易引发矛盾的案件及时回访,了解当事人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法律解释工作,确保案结事了,彻底化解纠纷,保障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