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今年以来,丁蜀法庭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和谐执行理念,注重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矛盾,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近日,又一起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和多起案件的房屋租赁纠纷出屋执行案件,在法庭领导和执行人员的多次工作和不懈努力下,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邵某在十年前就租赁丁蜀房管所在丁蜀镇商业中心地段的店面房屋65层楼房(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经营家具。去年底,因其与房管所签订的房屋租赁期限到期,房管所多次催告他续签合同,并付清去年拖欠的租金10万元。但邵某认为其已承租该房屋多年,对房管所的催告未予理睬。为此,房管所于2007315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房管所与邵某于2005111签订的租赁合同,同时要求邵某返还所租房屋,并支付拖欠的租金10万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请。因邵某未按判决履行,房管所于2007522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邵某立即搬出租赁房屋及支付所欠租金。

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被执行人邵某近两年在外地承接绿化工程,他将所租房屋的部分店面转租他人使用,且转租人又将一部分房屋再行转租,转租期限至今年7月底,而邵某承租的3-5层房屋内堆放了大量的家具与物品。被执行人邵某还提出要房管所补偿其投入的设施作价来抵偿所欠租金。执行人员考虑到,如强制出屋,不仅工作量大,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不利于案件的解决。为此,丁蜀法庭领导和执行人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促双方协商解决。一方面对被执行人邵某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明拒不履行的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作出限期出屋公告,并查封邵某的房产。同时,向申请执行人房管所指出采取强制出屋可能带来的弊端,应充分考虑被执行人提出的一些合理要求。此外,执行人员多次找转租人做工作,化解矛盾。

今年七月初,在执行人员的尽心协调下,房管所作出适当让步,邵某在租赁中投入的设施折抵部分租金,由邵某一次性付款5万元,邵某作出保证在月底全部搬出房屋。7月底,邵某将租赁房屋全部返还给了房管所,并付清执行款项。案件得到了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