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加强内外监督制约 打造廉洁型机关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07-08-16 浏览次数:1334
本网南通讯: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只有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才能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如东县人民法院院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多种载体,把党委监督领导、人大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拓宽外部和内部监督渠道,努力打造廉洁型机关。
在接受外部领导监督方面,该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将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做到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听取党委指示,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帮助;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关于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规定,坚决执行人大监督法院工作的规定,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做到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邀请人大领导参加,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开展的人大代表评议法院工作的活动,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继续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多种载体,做好执法廉政监督员联络工作和接受广大群众、社会媒体的监督工作,广开言路,诚恳接受外部监督。
在加强法院内部监督机制方面,该院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方法(试行)》,把两个“办法”作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的内容,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认真落实中层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与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二是严格执行法官回避制度,把最高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中去;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本院督察队对窗口部门、热点岗位、基层法庭、审判场所的明查暗访检查力度,将干警个人的职业操守、工作作风、行为规范一并纳入督查范围;四是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已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不管涉及到谁,一律追究到底,严格按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