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本属正常 岂能利上滚利
作者:周勇强 发布时间:2007-08-16 浏览次数:1829
本网南通讯:日前, 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貌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该案初审证据,借条上的借款金额明白无误,深入审查发现所谓的借款本金已包含有借贷利息,正源于法官的明察秋毫,案件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得到圆满地解决。
原告A公司诉至法院称,被告于2006年11月两次共向其借款57.75万元,因一直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57.75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5819万元。被告B辩称,虽然在
本网南通讯:日前, 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貌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该案初审证据,借条上的借款金额明白无误,深入审查发现所谓的借款本金已包含有借贷利息,正源于法官的明察秋毫,案件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得到圆满地解决。
原告A公司诉至法院称,被告于2006年11月两次共向其借款57.75万元,因一直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57.75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5819万元。被告B辩称,虽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