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年来,金湖法院十分注重指导人们调解工作。特别是省高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意见》颁布后,该院结合审判实践,围绕指导人民调解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一是传统民事纠纷如婚约财产纠纷、赡养纠纷案件减少,矛盾易激化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发案率下降,大量民事纠纷通过社会调解得到解决;二是诉调对接工作加强,基层群众发生纠纷时首选人民调解,极大地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三是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明显上升,涉诉信访下降,司法公信度增强,审判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该院对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在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和深远意义十分重视,始终把它当作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首先是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次是拓展服务基层的范围,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自2003年以来,该院连续六年开展服务经济建设的“两联一挂”活动,即院党组成员联系县直部门、业务庭室联系乡镇、法官挂钩重点企业,定期为联挂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或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指导其依法调处民事纠纷。三是注重做好民事调解的基础工作,扩大教育宣传的社会效果。针对离婚案件增多的趋势,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会同当地政法委、妇联、教育局等单位创建了婚姻家庭学校,自行编写教材,定期召集夫妻有矛盾、家庭不团结的人员上课,通过审判员讲法律、五好家庭谈体会、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倾诉父母离婚后对自己成长的负面影响等形式,促使处在感情危机中的夫妻重新审视自己对家庭和配偶的态度,谨慎对待离婚问题。据统计,自婚姻家庭学校开办以来,已促使近50对夫妻重归于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针对特殊人群设立专门的合议庭对其合法权益予以保护。设立了保护军人合法权益合议庭,专门对涉及军人、军属权益的民商事案件进行审理及调解,较好的解决了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开创了法制拥军的新局面。成立了保护成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在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时,认真做好挽救和教育感化工作。去年以来,使6位失足少年改过自新,走上工作岗位,该合议庭连续六年被团省委和省高院联合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二、加强培训辅导,提高技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如何帮助人民调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高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该院采用以会代训、辅导讲座等方式,每年对乡镇助理培训两次,法庭对辖区内民调主任每季度举办培训一次。另外,每年还会同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对全县信访干部、司法所所长、乡镇法律工作者、各村民调主任进行轮训一次,就民事纠纷的调处、群体性纠纷的化解进行专题业务辅导。通过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辅导,使当地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普遍有了明显提高。

三、加强协作示范,提高实效。该院上下非常注重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各业务庭及人民法庭经常主动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分析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采取有效的联动措施,不断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实效性。与此同时,该院以巡回审判为载体,坚持开庭到田间船头,一方面方便群众诉讼,另一方面组织群众、人民调解员旁听审判,以规范的开庭过程和娴熟的庭审技巧来给人民调解员做工作示范。近几年来,该院民商事审判庭及基层法庭每年均有数十次到基层一线开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沟通指导,提高威信。该院注重帮助增强民调组织及人们调解员的威信,使基层群众愿意将矛盾纠纷提交民调组织帮助解决。首先,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没有仅仅停留在培训、示范上,还注重对个案的指导把关,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其次,结合“两联一挂”司法服务活动,要求审判庭室和审判人员与基层民调组织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保证指导工作的长期性和连续性。第三,在相关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注意采纳基层民调组织的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通过上述措施,使得民调组织的威信大为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