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中促成的调解
作者:陈怀余 葛慧 发布时间:2011-11-14 浏览次数:295
近日,阜宁法院受理了一起标的额为5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被告人不承认借条是其所写,原告只好申请进行笔迹鉴定,司法鉴定科人员在和被告闲聊中发现被告撒谎,在法院工作人员耐心教育下终于促成了案件的调解。
当阜宁法院鉴定科第一次通知当事人到院提供鉴定所需的比对资料时,被告以自己不识字、无对比资料可提供为由,只委派妻子前来办理相关手续。鉴定科负责人感觉到被告的态度令人生疑,于是立即打电话责令其必须亲自前来。被告到院后,鉴定科共工作人员叫他照样本按快、中、慢三种速度摹写自己的名字,开始他极不配合,后在严肃要求之下才勉强书写,但被告仍以没摸过笔为由,故意写得很慢,而且将笔划写得离奇的歪斜和夸张。这样的比对资料很有可能会为将来的鉴定带来难度,于是鉴定人员灵机一动,遂结束书写,并与他进行“闲聊”。从不经意的言谈中,得知他前年刚刚买了房子,鉴定人员当即感到这里有戏可唱。
当天下午,司法鉴定科工作人员就到公证处、房管局调取了有被告签名的公证文书和买房协议。略一比对,仅以常人的眼光来看,所有签名与借条上的笔迹极为相似。第二天,被告到院,面对调取的新证据,脸色骤变,一言不发。初步判断:借条十有八九是被告所写!于是鉴定科工作人员趁热打铁,对被告进行思想教育,从法理和道德的角度帮他分析利弊,让他最后明白如果借据真的鉴定是其所写,最终的法律后果必定是名利两失。被告在劝说下,马上表示愿意与原告商量还款事宜,最后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