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寒料峭,徐州经历了两场降雪后寒意仍在,铜山区人民法院门口却尽显暖意融融。216,家住原九里区某村的李某给铜山法院执行局陈义庭长送来了一面锦旗,红艳艳的锦旗飘扬,表达了当事人对执行法官的感谢。铜山法院采用人性化执行方式,执结了该起因金融危机产生的36万余元的债务纠纷,申请人李某的债权得到了全面保障。

 

2005年起,徐州某铸钢有限公司从李某手里收购废旧钢铁作为加工原料,期间公司给付了部分货款。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钢铁价格暴跌,该铸钢公司的经营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欠债累累,其中就包括了欠李某的货款36万余元。20089月,李某将该公司告上了铜山法院,对方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处被告限期还款。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申请执行人李某又于20081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义法官着手该案后,依法采取了常规的执行措施,调取被执行人工商登记材料、查询被执行人及其负责人田某在全市银行的存款情况,多次实地了解该公司后,执行法官得知,这是一个家庭企业,田某带领两个儿子打拼,主营业务是将废旧钢铁熬成铁水后加工铸模,由于经营不善,受经济形势影响,这家公司风雨飘摇,外债高达百万余元。被执行人仅剩有土地、厂房、设备、半成品等财产,其他流动性财产全无,田某一家老小陷入了难以脱身的困境中。

 

执行到了这里,陈义庭长没有贸然地采取对被执行人厂房、设备等财产进行查封拍卖措施,如果这样做,无疑是将该铸钢公司逼入绝境,田某一家就等于失去了经济来源,彻底回天无力,李某的债权非但不能得到完全的实现,还会产生新的问题。陈义庭长多次到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庄进行调查,了解了被执行人的经营状况,果断地判断出该厂还有生的希望。陈义庭长回过头来做申请人李某的工作,跟他讲清眼下的经济形势,利用李某和田某之间是同学关系、之前的生意往来合作得都很融洽的感情和利益基础,劝其不要“赶尽杀绝”,给被申请人时间和机会,妥善经营,摆脱困境,早日付清欠款。通过陈义庭长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先期以实物抵债,每三个月加工一台鄂破机给申请人,资金回笼后再一次性清偿余款。被执行人从法官的人性化之举中看到了希望,深受感动,保证想尽办法使企业重生,认真履行和解协议。在之后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执行法官除了监督被执行人履行状况外,还多次回访,为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解答法律难题,为该企业的“重生之路”保驾护航。

 

铜山法院开辟“源头活水”、“蓄水养鱼”的执行方法取得了明显效果,执行法官的努力和申请人李某的等待没有白费。被执行人的经营状况有了好转,2010年底,被执行人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付清了18万余元的欠款,2011年初,被执行人又将回笼的资金一次性付给李某15万元,这令李某喜出望外,主动放弃了迟延履行金等部分利益,至此该案全部执结。执法为民,锦旗上这四个烫金大字正是法院和谐执行的真实写照。